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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人!这些有关医保的问题,权威回答来啦

问:申报慢性病所需什么材料?

答:①医保卡原件和复印件。

②近两年10家定点医院出具的病历加盖医保科公章。

③出院诊断书原件,加盖医院诊断专用公章。

问:十家可以申报慢性病的医疗机构有哪些?

答:包医第一附属医院,电话:0472-2178061。

国药一机医院,电话:0472-3117542。

国药北方医院,电话:0472-5231823。

包头市第八医院,电话:0472-6160247。

包头市第六医院,电话:0472-2625538。

包头市九原区医院,电话:0472-2802155。

包头市达茂旗医院,电话:0472-8421520。

固阳县人民医院,电话:0472-8122636。

包钢白云铁矿医院,电话:0472-8512156。

土右旗医院,电话:0472-8913268。

问:将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的有哪些?

答:①建立普通门诊统筹,逐步将门诊里多发病、常见病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这些费用原来基本是靠个人账户解决。

②加强慢性病、特殊疾病的门诊保障,将费用高、治疗周期长的疾病门诊费用也逐步纳入门诊保障范围。对部分门特、慢病、大病的相关治疗,在门诊看,但是按住院的政策管理。

③参保人除了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以持医院外配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结算和购药,符合规定的纳入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相应的定点零售药店也纳入保障定点范围。

来源:包头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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