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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标签标识专项检查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标签标识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标签标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并认真组织我市食品生产企业标签标识专项检查工作。

一、强化各方责任落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各旗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稀土高新区食药工商局认真督促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标签标识逐一进行自查,确保食品标签标识内容真实、合法。

自查过程中,企业严格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及企业执行的产品标准等,对标签标识逐一进行自查,确保所有使用食品标签标识内容真实、合法,如实反映原辅料、产品属性等。同时,督促企业在10月1日前清理使用印有“QS”标志的标签标识和包装材料。

二、依法行政严格监管,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各旗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工商局属地监管部门以食品标签标识真实性、规范性为重点检查内容。特别是对因标签标识屡次被投诉举报及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在自治区2018年上半年综合性监督检查中发现标签标识不规范的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结合国家六部委联合开展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重点打击篡改食品生产日期、伪造产地、违法涂改标签、虚假标注食品营养成分及含量、宣称疾病预防及治疗功能、伪造冒用他人品牌、冒用食品生产许可标志和编号等违法行为,截至7月31日,全市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64家,责令改正5家,立案查处1家。

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个别企业食品标签配料表信息不全,计量单位标准不规范;

二是产品标准更新后,个别企业未及时更换标签标识;

三是个别企业包材库中仍有大量 “QS”标签包装未使用。

【监管一线】

按照市局统一安排,稀土高新区食药工商局在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内开展食品标签标识专项整治。期间,共查处生产企业28家,涉及食品标签标识80多种,下发责令整改7份,同时在检查过程中,督促各食品生产企业在10月1日前清理使用印有“QS”标志的标签标识和包装材料。

8月3日,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永盛成超市神华店的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及产品贮存条件,特别是现场加工及预包装面包类产品进行了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未发现过期的预包装食品,但存在个别预包装面包生产日期标签脱落的现象,执法人员已经责令超市加强对预包装食品标签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产品贮存条件贮存食品。作为监管部门,针对夏季来临面包类食品易变质的实际情况,执法人员将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日常监管频次,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着力营造健康安全的食品供销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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