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局拨付1200万元支持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据悉,该资金将用于我市各旗县区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补助。
今年以来,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涉农资金整合有关要求,中央财政将原有3项水利专项资金整合为水利发展资金,探索实行了“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水利发展资金采取因素法测算分配,切块下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由地方根据任务清单,统筹用于支持高效节水灌溉等农田水利建设、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水土保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方面。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会同主管部门切实管好用好水利发展资金,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包头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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